RCM认证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引入的一种标识,以实现电气产品的统一标识,该标志是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监管机构拥有的商标,表示产品同时符合安规和EMC要求,是非强制性的。
RCM认证管控电气产品主要分为非管制类和管制类产品,因为不是所有的产品打上RCM标记的都需要备案登记。非管制类产品无需登记,目前只规定了Level 3电气产品需要登记,总共有包括了电源适配器、吸尘器等危险系数较高的56个大类。
一般情况下,RCM的标识要标示在产品标签上。原先要求的代理商号码,新的RCM不需要标示代理商号码。
从2013年3月1日发布了这个要求之后,有三年的过渡期,已于2016年3月1日开始强制执行,所以厂家需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此标准相关测试。由于新的RCM要求,与之前不同,除了进口商将承担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高风险一,加上进口商需要支付注册费和登录的年费,所以能提供此项服务的公司会非常少。
1.Safety(产品安全认证)
产品安全认证包括两部分:电气产品分为管制类电气(Prescribed Product)和非管制类产品(Non-prescribed product)。
1) 管制类电气产品根据AS/NZS4417.2划分,包含电热设备、制冷设备、电动工具、零部件等。其中三家发证单位昆士兰州、新南威尔士州及维多利亚州在认证进程中居多。管制类电器强制必须取得由监控部门颁发的认可证书(Certificate of Approval),并且规定标识(必须打上证书号)。证书号的第一个字母显示该证书由哪个州或地区颁发。如:
(1)Q04051(Queensland 昆士兰) --- Q Number
(2)W2015(Western Australia 西澳大利亚) --- W Number
(3)V03101(Victoria维多利亚) ---ESV Certificate V Number
(4)NSW18099(New South Wales新南威尔士)--- DOFT Certificate NSW Number
2) 非管制类电器可无须认证直接售卖,但制造商须保证产品的电器安全符合澳洲标准AS/NZS3820:1998(Essential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ow Voltage Electrical Equipment);监控部门将为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颁发符合性证书(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).取得符合性证书的电器产品可以打上证书号,证书最后的字母显示该证书由哪个州或地区颁发,如:
(1)CS/431/Q(昆士兰)
(2)CS/108/NSW(新南威尔士)
2.EMC测试(电磁兼容)
澳洲的电磁兼容性符合计划是依据1992无线电通讯法(Radio Communications ACT 1992) 所制订,所涵盖的产品范围很广,包括电动机驱动及发热的电器产品、电动工具及类似产品、电灯及类似设备、电视接收器及音响设备、信息科技产品、工业科学及 医疗用仪器设备、点燃引擎和弧焊设备等。该计划根据产品产生电磁干扰的危险程度,将产品划分为三类,第二及第三类产品必须附有C-Tick标记。但无论产品属于哪一类别,均必须符合相关的EMC标准。
一类产品: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只有轻微影响的产品,如手动开关、简单的继电器、无刷鼠笼型感应电动机、交流电源/电源变压器、电阻等。这类产品在生产销售时可自愿申请使用C-Tick标志。
二类产品: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有较大影响的产品,如微处理器或连时钟的数码装置、整流器或滑环式电动机、弧焊设备、交换式电源供应器、光度调节器和电动机速度控制器、信息科技(CISPR 22)类别的电讯终端机设备(自2003年11月7日起从第三类改为第二类)。
三类产品: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有严重影响的产品,如工业、科学及医疗用仪器设备第2组(CISPR11)。